一、設備用途:
該設備根據(jù)GB7588-2003《電梯制造與安裝安全規(guī)范》附錄F1/EN81-1《Safety rules for the construction and installation of electric lifts》標準附錄F1要求而設計制造,主要用于電梯門鎖動態(tài)沖擊試驗;試驗時門鎖樣品按正常使用狀態(tài)安裝在夾具上,沖擊塊提升至規(guī)定高度后自由下落,沖擊門鎖連接掛桿從而使門鎖承受一定量的動能沖擊, 設備試驗項目見下表:
檢驗項目 |
項目 編號 |
檢驗內容與要求 |
檢驗方法 |
機 械 試 驗 |
2.2 |
電梯門鎖沖擊試驗: a、處于鎖住狀態(tài)的門鎖裝置應沿門開啟方向進行一次沖擊試驗。其沖擊相當于一個4kg的剛性體從0.5m高度自由下落所產生的效果; b、試驗后不應產生可能影響安全的磨損、變形或斷裂。 |
1.使用電梯門鎖沖擊試驗裝置進行試驗。 2.試驗時,處于正常操作狀態(tài)的門鎖裝置試樣按正常安裝狀態(tài)安裝在試驗裝置的夾具上。 3.啟動電機把重錘吸起到規(guī)定高度后釋放,重錘自由落下產生一動能通過L型支架轉換為水平沖擊的動能.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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